电气防爆安全检查是为了确认危险场所中电气装置或电气设备在运行状态下防爆性能的可靠性,对电气装置或电气设备进行不拆卸或局部拆卸并辅以一些措施的活动,包括使用检测设备检测及目视检查。
一、业务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对危险场所开展电气防爆安全检查,不适用于矿井井下、火工品生产环境、强氧化剂及自起火物质环境、交通运输工具、核电厂核岛、加味天然气民用管线系统、医疗室内、灾难性事故现场等场景。
二、核心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防爆电气装置和设备选型检测:根据危险区域分区等级、爆炸性混合物的类别、级别、温度组别,核查设备选型合规性。设备的级别和温度组别不得低于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对应参数,同时需符合 GB 3836.15-2024 第 5 章要求。
一般检查项目检测: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的电气设备,需按照 GB 3836.16-2024 表 A.1~ 表 A.4 和 AQ3009-2007 表 10~ 表 16 的项目开展检查。爆炸性粉尘环境内的电气设备,需按照 GB 3836.16-2024 表 A.1~ 表 A.3 和 AQ3009-2007 表 17 的项目开展检查。
运行温度检测:爆炸性气体环境中,设备运行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场所内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需符合 GB 50058-2014 表 C 要求。爆炸性粉尘环境中,设备运行最高表面温度需符合 GB 50058-2014 表 E 要求。同步按照 DL/T 664-2016 相关章节,检测并诊断设备缺陷。
接地系统检测:检测保护接地与防静电接地的合规性。保护接地需覆盖电机、变压器、电缆金属外皮等设备及构件,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中性点接地系统不大于 4Ω。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 10⁶Ω,专设接地体对地电阻不大于 100Ω,山区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不大于 1000Ω。
电气线路系统检测:核查线路敷设方式、路径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电缆和绝缘导线额定电压不低于 500V,绝缘导线需敷设于钢管内。检查电缆线路隔离密封措施、钢管配线连接方式及防爆挠性连接管安装等内容,确保线路系统满足防爆要求。
标志合规性检测:核查防爆电气装置和设备的标志,需符合 GB/T 3836.1-2021 第 29 章的规定。
三、检测作业流程
业务委托与资料搜集:接收企业检测委托,收集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设备布置图、电气线路图、设备防爆合格证等资料。
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区域、检查点、检查项目、依据、方法、时间及安全防护措施,方案需经检测机构和委托方确认。
现场检查实施:现场配置不少于 2 名检测人员,拆检作业需增配安全监护人员。检测仪器需为防爆型且经检定校准,检测人员需配备防静电服、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现场检查需遵守严禁携带火种、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等安全规定,在委托方陪同监护下开展工作。
数据记录与报告出具:现场数据需规范记录并经检查、校核人员签字。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报告,明确检测结论,报告需包含受检单位信息、检测依据、结果汇总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或专用章。
四、检测方法与设备要求
检测设备精度:现场使用的仪器、仪表精度需高于标准参数要求的一个等级,设备故障或误差超限时需立即更换或修复。
温度检测方法:采用便携式或手持(枪)式红外热像仪开展检测,需符合 DL/T 664-2016 中设备、环境及操作方法的要求,并建立红外图谱数据库。
接地电阻检测方法:可采用接地电阻表法或三点法,分别遵循 SH/T 3097-2017 附录 A 和 GB/T 17949.1 的相关规定。
五、检测分类及周期要求
初始检查:针对新安装或改造后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开展全面检测。
定期检查:对在用设备和系统开展例行检测,检测周期不超过 3 年,确保设备长期处于合规防爆状态。